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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实

时间:2020-06-29 字体

本学科全面落实导师责任制,积极营造师生和谐关系,充分发挥导师在立德树人中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作用,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。具体举措如下:

一、明确导师主体责任,构建多层次管理体系

依据《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》,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,不仅要担负提高自身素养的责任,而且要担负学生全面培养的责任。为了落实导师责任制,构建了“导师-学科-学院-党委”和“学生-班级-学院-党委”两条监督体系,在培养的各个环节层层把关、上下联动、齐抓共管,营造了沉静务实、团结协作、拼搏进取的良好风气,导师的责任主体意识和立德树人意识普遍加强。近四年,三名教师分别获山西省教育系统五一劳动奖章、山西省模范教师、山西省高校师德楷模,五名教师在山西大学首次教师节表彰中分别获师德师风十佳标兵、师德师风先进个人、十佳青年教师、教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,三名教师的专业课程获批我校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立项建设,5名教师获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称号。

二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,营造和谐师生关系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

坚持“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,全面提高学科内涵建设”的发展理念,近四年引进了26名国内外优秀人才,派送18名教师出省、出国深造,并聘请了42名国内外知名学者在本学科开展合作研究,共有17位教师获得国家级、省级人才称号,导师工作水平、指导能力、科学素养得到了普遍提高。大力提倡“因材施教、授之以渔”个性化教育理念,并通过成才课堂、导师指导等方式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,营造了良好的师生关系,保障了科研工作的顺利推进。在导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,近四年共有37名研究生被选拔赴国外21所大学短期学习,21名研究生获得了国家奖学金,45名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,系列工作发表Nat. Commun.、JACS、Angew. Chem. Int. Ed.、Adv. Funct. Mater.、ACS Catal.、ACS Nano.、Chem.Sci.、化学学报、催化学报等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。